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今世赖之以知古,后世赖之以知今。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伟大实践中,档案已成为鉴古知今、启迪当下、洞察未来的基础和关键,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面、深刻认识档案工作的这种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